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规定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统考、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以下简称“高校招生”)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教育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参加了2019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招(扩招)并已被录-取的考生。
(一)报名时间
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15日17:00,逾期不补报。
(二)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报名程序
1.高考报名申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高考报名,并按规定交验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19年10月9日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县(市、区)招考办须严格审核考生交验的材料,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写考生身份类别,高职扩招考生身份类别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其他高职扩招群体人员(含村两委干部等)5类。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省教育厅于报名结束后将相关报名信息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村两委干部等考生的身份界定工作;各相应部门负责对身份审核界定不符考生的解释工作。相关部门务必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同等学力认定,毕(肄)业满三年(截至2019年7月)以上且不属于报名条件第(二)条所列人员,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信息采集:由县(市、区)招考办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现场拍照,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报名考生号类型和科类代码(考生号第9、10位)统一为“91”,其余按原编排规则顺序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