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试点是省教育厅为了缓解优质高职院校容量不足的问题在2019年启动的一项试点工作。遴选了25所省内优质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培养工作,高职院校为招生主体,实际的培养地点在联合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学制为2年。高职院校主要负责组织招生和学籍管理,与联合培养的中职学校共建教师团队,共同组织教学。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获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
联合培养试点和普通高职培养有3个明显的区别:
一是联合培养院校的招生对象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的应届毕业生,这类群体的特点是接受过3年的中等职业教育,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基础;二是联合培养院校的学制为2年,在学生入学时已经具备了相应的职业技能的情况下,适当缩短学制;三是实际培养地点在优质中职学校,中职学校非常熟悉中职专业的培养模式和中职毕业生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与之共建教师团队,指导教学业务,培养质量。同时缓解了优质高职院校容量不足的问题。
除了这3个明显的不同外,联合培养试点和普通高职没有明显区别,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同样获得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学习期间,学籍由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负责管理。